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铁塔项目叉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铁塔项目叉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铁塔项目叉车租赁服务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铁塔项目叉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ZB202606018
三、项目概述及招标内容:
- 本次采购内容:租赁1台3吨柴油叉车,叉车要求:型号为CPCD30,车型配置3.6米门架,自动挡,货叉1.52米。
2.预算金额:5.76万元(含税)。
3.资金落实情况:费用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承担。
4.采购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1600元/台/月,投标人的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标包划分:本项目为1个包。
6.合同期限: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核实信息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样品的要求:无。
六、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报名时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授权)、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将资料电子档扫描件汇总发送至1533229588@qq.com邮箱,并附上联系人电话。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17日,每天8:30-11:45,14:00-17:00。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7月3日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南极南路9号304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7月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南极南路9号304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开标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其他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9号邮政公司
联 系 人: 许工
电 话:0518-85504688
电子邮件: 1533229588@qq.com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