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
车辆维修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采购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车辆维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次需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采购三家机动车定点维修厂家,主要负责滨海新区分公司生产用车的维修、保养、救援等综合性维修服务工作。第一标段为塘沽区域采购两家供应商,其中第一名维修车辆78辆(含运钞车),预计年费用估算64万元;第二名维修车辆23辆,预计费用估算18万元。第二标段为汉沽区域采购一家供应商,维修车辆21辆。预计年费用估算16万元。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采用专业故障诊断仪器、计算机等先进设备进行车辆故障检查、诊断维修和数据管理的能力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具有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核发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提供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在甲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365号)为中心方圆15公里范围内具有固定的车辆维修场地,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高德地图测距截图并加盖个公章;
5.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响应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以响应截止日采购人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9.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采购人车辆维修采购项目中无以下情况: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分包。
四、公开比选文件的获取
1.公开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
2.公开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将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发送至904406996@qq.com邮箱。(供应商与采购人联系,获取报名资料格式文件,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公开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内提交齐全报名资料,采购人将公开比选文件发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0时00分。
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365号。
六、公开比选时间及地点
1.公开比选时间:2024年12月6日10时00分。
2.公开比选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365号4楼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需采购3家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提供车辆维修服务。
3.服务期: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4.质量标准:满足公开比选文件“采购需求书(技术规范书)”中的质量要求。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6.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365号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022-65270208
电子邮件:9044069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