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中心融合仓自动化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中心融合仓自动化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CECOM-2024-BD02-1025)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中心融合仓自动化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ECOM-2024-BD02-1025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融合仓自动化设备租赁服务,具体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注:
(1)供应商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180万元/年,单价最高限价为15万元/月,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惩戒措施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站截图,提供未列入黑名单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近3年须具有与仓库自动化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
(8)供应商须满足技术(服务)规范书全部条款要求。
(9)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
(11)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应答)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1)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递交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3)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3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刘亚杰、谭景仑
联系电话:010-52200340,010-52207745、liuyajie@ce-com.cn
注: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均须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和“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www.cec-ec.com.cn)“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如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以上两个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标书款不予退还。
六、设置现场踏勘
为使供应商准确掌握改造现场情况,本项目安排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中心进行实地踏勘。
踏勘时间:2024年9月14日上午10:00。
踏勘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畅大道与顺平路南辅线交叉路航港D06仓库。
联系人及电话:谭景仑 15313110882。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4年9月19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解密时,供应商应通过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
(2)纸质文件作为归档使用。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在2024年9月19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第三会议室。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 谭景仑、张诗洋
电 话:010-52207745、15313110882
电子邮件:tanjinglun@ce-com.cn
--户 名: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