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分公司办公大楼电梯更新项目】询比公告

2026-04-03来源:采购平台

莆田市分公司办公大楼电梯更新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莆田市分公司办公大楼电梯更新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莆田市分公司办公大楼电梯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91350102766161254L202604002

三、项目概述:市分公司办公大楼电梯更新,层/门/站:24/24/24;速度:2.0m/s;载重:1050kg。其他详见第六章。

四、采购内容:

合同包

采购内容

总预算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办公大楼电梯更新项目

40

0.8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最高限价4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或服务。【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

(8)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复印件,同时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截止日当日通过以上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0)企业采购的承诺与声明。

(11)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5)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尚未妥善解决。

(16)供应商处于以下情况之一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A.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

B.近三年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C.近三年在采购人的项目中出现报价承诺与成交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重大偏差等不良记录;

D.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2、特殊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2.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2026年4月4日至2026年4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采购文件费用为每包100元,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唱价时间后,工作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需供应商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4月14日08:30 -09: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开标室)(或供应商须于2026年4月14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至以上递交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建15080456123)。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2)纸质版响应文件指: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4)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响应文件已被接收。

八、唱价

(一)唱价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唱价,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

(二)唱价时间:2026年4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三)唱价地点:本项目唱价地点为: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开标室)。

(四)查看、确认唱价结果: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唱价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唱价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及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媒介,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2)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hinapost.com.cn

(3)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幸福路81号浅水湾荔苑2号楼603室

项目负责人:林建、古雯、林淇、张书恒

联系电话: 0591-87878462转818/809、15980631928

电子邮箱:fjthzb@163.com

(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358号邮政大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4-2756319

附1:获取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

银行账号:9350 1801 3000 2161 40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编号:***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一、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会

1.本项目组织现场考察

1.1为了确保各供应商真正了解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以及编制响应文件的需要,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以及后期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异议,本项目组织现场考察,采购人对供应商实地勘察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1.2现场考察时间:拟定为报名时间截止后第二个工作日(时间另行通知),逾时不予接待。

1.3各潜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对项目的理解及自身的需求自行安排是否参加现场考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对于基础施工、设备更换、安装现场及位置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时,各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内。

1.4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本项目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2.1为了确保各供应商真正了解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避免后期服务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异议,各潜在供应商(自愿原则)可与采购人认真交流沟通,逐一与采购人核对确认服务要求及内容,以便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响应文件。

2.2本项目安排答疑会,采用腾讯会议方式(会议号另行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准时参与答疑会,答疑会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2.3标前答疑目的在于澄清询比文件的疑问,解答供应商书面提出的与响应有关的问题。如有疑问可在答疑会上提出,若未提出疑问或未参加的,则今后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十二、其他事项:

(1)开具发票事宜: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若为个人转账,则发票抬头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或缴纳代理服务费(只能公对公转账),开具发票须提供与投标人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除外。转账当月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前台(0591-87878462-800)办理,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2)关于投标人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名称不符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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