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本部广告宣传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变更

2025-07-16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本部广告宣传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变更通知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对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变更

原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后: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提供:
①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若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投标,投标保证金需从法人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宜春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875000103010003924

二、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评审变更

原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后: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提供:
①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第五章开标与评标变更

原招标文件:

“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①未提交响应文件的;

②未提交《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中未详细的围绕技术要求列出分项报价的;”

变更后:

“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①未提交响应文件的;

②未提交《开标一览表》;”

四、符合性评审要求变更

原招标文件:
“3.未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开标一览明细表》,或《开标一览明细表》中未围绕采购需求列出详细明细的。”

变更后:
“3.未提交《开标一览表》。”

说明: 本项目无需提供《开标一览明细表》,仅需提交《开标一览表》即可。

以上变更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投标人按最新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感谢配合!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址: 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道50号     

联系方式:程先生,152 7005 8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道56号二字科巷涂家小区151

联系方式:何女士 :13330125280,邮箱:40476897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13330125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