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鼎大厦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本项目为金鼎大厦A座、B座采购前端摄像机、存储、网络、显示等安防监控设备及安装服务。具体如下:
序号 |
安装区域 |
主要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A座,以及地下一层、二层区域 |
1)前端摄像头:含枪式摄像机(室外枪机、壁挂枪机、周界防范摄像机、火点监测摄像机)、半球式摄像机(室内半球)、球式摄像机(室内球机、室外球机)、电梯专用摄像机、全景摄像机、防高空坠物摄像机等。 2)网络设备:含光纤收发器、室外防雷器、接入交换机、UTP线缆及管材、光纤及管材等。 3)安装服务:设备安装及测试。 |
65.4 |
2 |
B座和其它公共区域 |
1)前端摄像头:含枪式摄像机(室外枪机、吊装枪机、壁挂枪机、周界防范摄像机)、半球式摄像机(室内半球、室外半球)、球式摄像机(室内球机、室外球机)、电梯专用摄像机、全景摄像机、防高空坠物摄像机等。 2)网络设备:含含光纤收发器、室外防雷器、接入交换机(配置1)、接入交换机(配置2)、核心交换机、UTP线缆及管材、光纤及管材及配套机柜等。 3)存储设备:NVR 、存储硬盘、安防服务器、16口嵌入式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对接服务器及配套机柜。 4)显示设备:分控主机、操作台、电视墙。 5)安装服务:设备安装及测试、系统对接及联调。 |
385.1 |
合计 |
/ |
450.5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450.5万元作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其中,金鼎大厦A座部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65.4万元,金鼎大厦B座部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385.1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上述各项的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投标人须为全部摄像机、NVR投标产品的同一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全部摄像机、NVR投标产品同一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制造商的授权。
6.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至今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含)以上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安防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如提供的业绩为与本项目类似的安防工程业绩,合同分项清单中安防设备供货及安装清单部分的价格应在400万元及以上。
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450.5万元,其中:金鼎大厦A座部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65.4万元,金鼎大厦B座部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385.1万元。
8.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9.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12.投标人须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购买采购文件
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1、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2、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3、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5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刘亚杰、安冬
联系电话:010-52200340、15230529879、15810780064
注: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均须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和“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www.cec-ec.com.cn)“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如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以上两个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标书款不予退还。
6、设置招标答疑会
为确保投标人准确理解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设置招标答疑会。本项目招标答疑会于2023年9月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以线上形式进行,会议码等要求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3年9月25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2)递交及解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国海广场A座19层第九会议室。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国海广场A座19层第九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发布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 安冬、逄政、李宇鑫、唐翀
电子邮件:andong@ce-com.cn
电话:15810780064、15313693602、18201308326
--银行信息:以下信息用于标书款和保证金
--账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34417105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