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分拨中心内部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1-30来源:中国邮政网

  1、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分拨中心内部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YT09202002008ZB)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述:采购内容为无锡市分公司分拨中心(D区)综合作业,供应商按照采购方业务要求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提供外包服务,采购方按照供应商完成外包服务工作情况支付外包服务费用,外包服务费用含外包服务人员实发薪酬及综合服务费,外包服务人员实发薪酬为供应商直接支付给本外包服务项目到场作业人员的全部薪酬,包括人员工资和加班费;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承担的所有本外包服务项目的人员招聘费用、社保费用、食宿费用、劳动保护费用、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服装费、商业保险费用、管理费用、税金以及其他与提供外包服务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期限为15个月。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D区夜班日均处理量(万袋件)

  夜班定员参考标准(人数)

  综合服务费率最高限价

  处理量≦10万袋件

  128

  28.15%

  10万袋件<处理量≦13万袋件

  140

  27.95%

  13万袋件<处理量≦16万袋件

  160

  27.75%

  16万袋件<处理量≦19万袋件

  176

  27.55%

  19万袋件<处理量≦22万袋件

  190

  27.35%

  22万袋件<处理量≦25万袋件

  209

  27.15%

  25万袋件<处理量≦30万袋件

  250

  26.95%

  注:1)采购方可根据作业流程、工艺及外包环节(岗位)等重大调整情况,同步调整每班次的参考定员标准,参考定员标准调整后,外包服务费用仍按本次采购的各业务量区间综合服务费率结算。

  2)综合服务费应包含供应商所承担的所有本外包服务项目的人员招聘费用、社保费用、食宿费用、劳动保护费用、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服装费、商业保险费用、管理费用、税金以及其他与提供外包服务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方除支付给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外包服务人员实发薪酬和综合服务费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综合服务费=采购方要求的外包服务实际到岗人员实发薪酬(扣除当月考核费用后)*夜班日均处理量区间对应的综合服务费率。

  实际到岗人数高于采购方要求标准,则按采购方要求人员结算。如夜班日均处理量为12万袋件,采购方要求班均到岗140人,供应商实际班均到岗142人,综合服务费=140人的当月实发薪酬*27.95%;

  实际到岗人数低于采购方要求标准,则按班均实际到岗人数结算。如夜班日均处理量为12万袋件,采购方要求班均到岗140人,供应商实际班均到岗138人,综合服务费=138人的当月实发薪酬*27.95%。

  4)月均班次处理量超过30万袋件,价格另行商议;春节放假期间(约10天),结算方式及结算价格另行商议。

  5)由于无锡市分公司分拨中心场地可能存在因突发原因启用临时用工的情况,启用时间及用工人数需采购方另行通知。当启用临时用工情况(如临时备用场地、突发新增临时需求等)时按照小时单价结算,小时工报价需在报价表中注明,小时工常量期最高限价20元/小时,高量期(11月1日-20日,12月11日-20日及春节前10天)最高限价28元/小时。(临时用工业务量不包含在D区场地综合服务费业务量统计结算数据中)。

  6)处理量取数按照采购方业务系统统计数据。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5)供应商在成交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成交后一个月内在成交地区设立服务场所;

  6)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12 月 01 日 9 时 00 分至2020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

  5.3采购文件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采购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填写:“(分拨中心服务外包)标书费”;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工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1744231

  5.5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有意购买采购文件的,应将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须单独列WORD)发送至邮箱:1095168860@qq.com(发完邮件请电话确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采购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4.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供应商名称

 

  2

  纳税人识别号

 

  3

  供应商注册地址

 

  4

  供应商注册登记电话

 

  5

  开户银行

 

  6

  银行账号

 

  7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8

  项目联系人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9

  供应商发票邮寄地址

  姓名/联系方式/地址

  1. 本表为供应商开具购买采购文件发票与退还保证金时所需信息。

  2. 本表可根据需求自行添加行数。

  3. 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08 日 10 : 00 ;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20 年 12 月 08 日 9 : 30 至 10 : 00  ;

  2)递交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310;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

  邮政编码:210003 

  联系人:杨杰、张周燕

  电话:15855141783、18652062856

  电子邮箱:1095168860@qq.com、18652062856@126.com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用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30103070900002661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